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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中期檢查的通知
根據《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論文工作中期檢查工作實施辦法》(北石化院辦發〔2019〕18號)和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及學位論文工作進度安排,現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中期檢查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進入畢業論文階段的所有碩士研究生。
二、檢查方式
1.每名研究生需參加口頭報告并上交一篇論文工作階段報告,內容包括:
(1)論文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2)與開題報告所定研究內容和進展是否相符
(3)繼續研究的內容
(4)存在的問題
(5)計劃完成論文的時間和預期結果
2.已有兩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文章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別的期刊(不含增刊)上發表或被接收待發表的研究生應提交已發表論文的原件和復印件或已接收待發表的論文文稿及接收函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通過后,視為通過中期檢查,成績優秀。
3.已有一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文章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別的期刊(不含增刊)上發表或被接收待發表的研究生應提交已發表論文的原件和復印件或已接收待發表的論文文稿及接收函的原件和復印件,免交階段報告,但須參加口頭報告。
4.由各學科或專業領域組織論文工作中期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由3名以上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組成,提倡邀請外單位專家參加,聽取研究生匯報研究工作。
5.檢查小組應對研究生的階段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并進行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級評分。
三、檢查結果的處理
1.成績不合格,存在問題較多者,給予警告,限期半個月內寫出改進措施。經檢查小組批準后方可繼續論文工作。
2.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完成論文工作者應勸其終止學業。
3.無故不參加中期檢查的研究生的中期檢查成績記為“不合格”,視情節給予“警告”或“勸其退學”的處理。
四、其他
1.學位論文工作中期檢查的具體時間由各培養依托單位根據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進度進行安排,但最遲應在2020年10月10日(第4周周六)前完成。
2.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結束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中期報告》紙質版一式三份,由培養依托單位、校內導師和本人各留一份。2020年10月22日(第6周周四)前將中期檢查結果統一報送研究生處學位辦公室備案并在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內完成學生中期考核電子版提交和中期考核成績及結果錄入等相關內容(系統網址:http://210.31.45.152/)。
3.請各培養依托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有關導師、研究生做好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
聯系人:王永哲,電話:81292231。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論文工作中期檢查工作實施辦法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中期報告
研究生工作部(處)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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