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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碩士專業學位2023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長:景永平

副組長:王風云

  員:張小紅、李海萍、王樺、劉麗艷、梁峰

  書:鎮偉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本學科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領導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研究和決定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重要問題,確定錄取名單等。

2.復試網絡面試小組

經濟管理學院成立本學科復試網絡面試小組,遴選政治素質高、業務水平強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并進行業務培訓,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具體負責研究生綜合面試的考評工作等。同時,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和評判規則及標準要求,確保成績準確、數據安全、結果真實可靠。

3.疫情防控措施

嚴格執行《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加強復試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同時要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二、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1.復試分數線劃定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成績要求執行,考生總分≥197分,單科(滿分等于100分)≥ 51分,單科(滿分大于100分)≥102分。

 

 

全日制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專業

擬招生人數

   

005經濟管理學院

45

專業代碼

025700

專業名稱

審計(全日制)

學位類型

專業學位

學科方向

    綠色審計

    安全審計

    績效審計

注:復試過程中,擬招生名額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會略有調整

2.復試比例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比例為100%。

(2)調劑考生具體的篩選原則為:對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審計碩士專業學位(MAud)、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同等學力考生一律不接受調劑。

(3)對于調劑考生,當調劑系統里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數多于缺額時,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且復試比例不低于120%通知考生復試。

3.復試時間

根據復試工作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在323(周四下午300開始)、324日(周五上午8:30開始)進行。調劑的考生在46日后進行,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和網上公告。

4.復試程序

考生提交電子版材料(調劑考生需到調劑系統申請參加我校的調劑復試申請,詳見我校發布的考生須知),提交的電子版請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文件名為“考生編號+姓名+手機號碼”)后,發送到郵箱:duzhenwei@bipt.edu.cn

5.復試內容

復試以綜合面試為主,采取結構化方式,重點考察學生靈活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每位考生復試合計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主要內容包括:

1           思想政治理論,10

包括黨的二十大報告等,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養。考生從復試題庫中隨機抽取1個問題并現場回答。

2           外語能力,10

主要考查外語聽說能力,采用自我介紹、專業英語口譯和現場提問交流等方式。

3)專業素質和能力,6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學科競賽、專業實踐、科研訓練及成果;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學科領域培養的潛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

考生從復試題庫中隨機抽取問題并現場回答,問題包括會計學類、審計學類共2個問題。

 

參考書

出版社、出版時間

 

會計學

1.《會計學基礎》(第3版)

 

2.《財務會計學》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205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17

李夢玉,葉江虹

 

戴德明,林鋼, 趙西卜

審計學

《審計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2月

宋常,王玉濤

4)綜合素質,20

主要考查考生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協作精神;社會服務、實際工作表現及榮譽等方面情況;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及心理狀況等。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6.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或專業能力考核部分成績低于36分(滿分60分);

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老師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錄取規則

對復試合格者按加權總成績排序后,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分不及格(<60<>)者不予錄取。

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70%]+[復試成績總分×30%]

8.結果公示

復試結果將在復試結束后由經濟管理學院網站公示,同時采用微信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擬錄取名單將通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在開學后統一組織。

9.聯系方式

經濟管理學院:010-6022800713718792077duzhenwei@bipt.edu.cn

研究生處:010-81292056yanzb@bipt.edu.cn

學校監督舉報:010-81292275jwb@bipt.edu.cn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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