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組織
成立“經濟管理學院招生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審計專業領域復試小組”。
1.“經濟管理學院招生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任組長,負責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為相關學科負責人和研究生導師,準確領會和掌握上級文件精神,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并受理舉報投訴等事宜。
2.“審計專業領域復試小組”由經濟管理學院根據審計專業領域實際成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配備1-2名秘書;在復試前需召開復試小組會議,分工明確,統一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所有考核內容及評審結果等要做好原始記錄并妥善保存。
二、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時間
1. 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26-27日進行,調劑考生的具體復試時間見復試通知和網上公告。
2.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將在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結束后、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另行通知,請有調劑需求的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發布的調劑信息。
(二)復試方式
復試全部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采用“騰訊會議”系統,備選系統為“釘釘會議”。
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告,保持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更,請及時與學院聯系。
(三)復試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成績要求執行,考生總分≥201分,單科(滿分等于100分)≥ 52分,單科(滿分大于100分)≥104分。
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擬招生人數(含調劑) |
|
學 院 |
005經濟管理學院 |
46 |
專業代碼 |
025700 |
|
專業名稱 |
審計(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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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類型 |
專業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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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方向 |
① 綠色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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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安全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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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績效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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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調劑考生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201分,單科(滿分等于100分)≥ 52分,單科(滿分大于100分)≥104分。
(2)調劑考生具體的篩選原則為:對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審計碩士專業學位(MAud)、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原則上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的調劑申請。
3.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復試程序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
1.應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原件(首頁和注冊頁)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本人簽字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審查表》;
2.往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人簽字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審查表》;
3.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報考學院提交學歷(學籍)核驗證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本人頁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本人簽字的身份承諾書;
4.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習能力、獲獎、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
上述電子版請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文件名為“考生編號+姓名+手機號碼”)后,發送到郵箱:duzhenwei@bipt.edu.cn。
經審核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還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交調劑申請并接收到復試短信通知,否則不予復試。
《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新下載打印;《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和《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審查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常用信息”欄目下載(網址:http://m.nmhtqm.com/pub/yjszsw/zkxx/bkzl/index.htm)。
(二)交費
我校不收取復試費用。
(三)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以綜合面試為主,采取結構化方式,重點考察學生靈活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每位考生復試合計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主要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理論,10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養。考生從復試題庫中隨機抽取1個問題并現場回答。
2.外語能力,10分
主要考查外語聽說能力,采用自我介紹、專業英語口譯和現場提問交流等方式。
3.專業素質和能力,6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學科競賽、專業實踐、科研訓練及成果;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學科領域培養的潛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
考生從復試題庫中隨機抽取問題并現場回答,問題包括會計學類、審計學類共2個問題。
課 程 |
參考書 |
出版社、出版時間 |
作 者 |
會計學 |
1.《會計學基礎》(第3版)
2.《財務會計學》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20年5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1年7月 |
李夢玉,葉江虹
戴德明,林鋼,趙西卜 |
審計學 |
《審計學》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2月 |
宋常,王玉濤 |
4.綜合素質,20分
主要考查考生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協作精神;社會服務、實際工作表現及榮譽等方面情況;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及心理狀況等。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四、成績評定、計算和加分原則
(一)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二)復試成績在總成績中的占比為40%。
(三)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60%]+[復試成績總分×40%]。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錄取
復試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將通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示。
1.新生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系轉遞工作見我校后續通知。
2.新生調檔函及錄取通知書由研招辦統一寄發,具體寄發日期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學報到前必須將符合相關規定的人事檔案(原件)轉入學校。否則,學校視不同情況按照放棄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取:
1.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3)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或專業能力考核部分成績低于36分(滿分60分);
(4)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老師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在開學后統一組織進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七、信息公開
我校所有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的信息均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網址: http://m.nmhtqm.com/pub/yjszsw/)公布公示。
聯系方式:
經濟管理學院:杜老師 010-60228007,13718972077
郵箱:duzhenwei@bipt.edu.cn
研究生處:010-81292056,郵箱:yanzb@bipt.edu.cn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10-81292275,郵箱:jwb@bipt.edu.cn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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