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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年春季補辦本科學生證的通知
各教學院(系):
根據有關規定每學年的5月和11月為集中辦理學生證的時間?,F將春季學期5月份集中辦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已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因家庭地址變更、丟失等原因,需要補辦的學生。
二、工作安排:
1、已經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需要補或換新學生證。
2、學生在新版教務在線http://m.nmhtqm.com../首頁 -表格下載-學籍管理-其他-打印《補辦(換發)學生證申請表》,請交到學生所在教學院(系)教學管理辦公室。各教學院(系)審查核實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將匯總表于2021年5月13日之前交教務處。教務處辦理完成時間為2021年5月28日。學生于6月10日之前持校園卡到15號B樓(老圖書館2層)B203房間劃校園卡交費領取學生證。
學生證的辦理涉及國家利益與學生的切身利益(購火車票、各種考試報名等),希望各教學院(系)要教育學生誠實守信,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認真組織好學生證的辦理工作,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教務處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