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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年教學基本狀態數據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廳字〔2020〕1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2022年監測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2〕29 號)的相關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啟動2022年本科高校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
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是建立本科教學質量常態監測機制的重要基礎,是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及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是推動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全面提升的重要舉措。為推動采集工作有序進行,保證采集任務按時完成,特制定我校2022年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方案,請各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遵照執行。
一、工作要求及原則
(一)務必把握內涵,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是教育部開展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常態監測,推動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全面提升的重要舉措,將是學校面向社會公開的顯性數據,也是專業申請工程教育認證基本情況數據來源。各單位要認真研究《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準確理解和把握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庫的標準與內涵,確保采集的數據準確、規范、可溯源。
(二)務必堅持原則,堅持數據原始真實與關聯度相結合。采集的數據既要保證真實反映學校教學基本狀態,又要保證數據之間的邏輯性與一致性,系統的設計數據收集工作,并進行數據挖掘分析,為學校發展規劃的決策和各項工作的改進提供依據。
(三)務必高度重視,落實責任,確保采集工作按時完成。學校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負責人為數據采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應指定具體聯系人負責本部門數據采集的填報工作,方便聯系與溝通。各責任部門應確保數據采集工作到位,確保所負責的數據項目準確,確保按時間節點準時提交。數據采集涉及多個部門的,應協作分工,密切配合,嚴禁工作推諉。
二、組織機構
為保障數據采集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數據采集工作,數據采集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組 長:陳家慶
副組長:戴 波
成 員: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負責人
數據填報交流群:北石化基本狀態數據填報群

三、工作任務
(一)工作流程
本次數據采集按照《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通用篇(2022版)》(附件1)及《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特色篇(2022版)》(附件2)要求填報,采用“自下而上,歸口負責”的方式進行。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2年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責任分解表》(附件3)分解任務到具體部門,分為責任部門和協作部門兩大塊。
2.各部門按照所分解的任務,確定數據采集人和審核人,依據《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通用篇(2022版)》和《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特色篇(2022版)》,按照時間進度要求開展數據采集工作。
3.需要協作部門采集的數據項,由協作部門按照責任部門的要求提交電子文檔和紙質文件給責任部門,需要教學單位配合收集的數據項,由教學單位按照責任部門的要求提交電子文檔和紙質文件給責任部門。
4.責任部門負責數據的匯總和審核,對于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和協作部門或教學單位溝通,達成一致。審核無誤的數據經部門領導審批后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流程和數據錄入流程》(見附件4)在教育部評估中心數據庫系統進行填報。
5.數據采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責任部門上報的數據,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審定同意后在數據庫系統提交。
(二)數據填報
數據填報采取線下Excel電子表格填報和數據庫系統在線填報兩種形式,每個表格的具體填報形式見《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2年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責任分解表》(附件3),責任部門數據提交學校審核全部在數據庫系統上進行。
1. 線下模板
填報部門采用《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線下填報模版2022》(附件5)進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統上批量導入。
特別提示:不能對Excel模板表格進行任何改動,否則將無法上傳。
2. 在線填報
填報部門根據表單填報項直接在系統上進行在線填報。
四、工作平臺
1.使用谷歌、火狐瀏覽器(建議),在地址欄中輸入:http://222.31.135.14。各責任部門登陸的用戶名命名規則為:學校代碼_部門拼音首字母_姓名拼音全稱(如:10017_jwc_hualingyan),初始密碼均為123456,登錄后點擊狀態數據采集,選擇2022年度采集數據進行填報,如有問題可與教務處聯系。
2. 各責任部門及協助部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編制的《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含通用篇和特色篇)開展數據采集和填報工作。
五、工作進度
1.數據采集與填報(2022年9月21日―10月24日)
(1)各數據采集責任部門、協作部門和教學單位于9月25日前確定采集數據填報人、審核人并報學校教務處,進行任務分解,做好數據采集準備工作。召開數據采集有關部門工作會議,部署數據采集工作。
(2)協作部門、教學單位于10月15日前依據責任部門要求完成數據及支撐材料收集、統計、整理和審核工作,提交責任部門。
(3)責任部門完成數據整理、統計和審核工作,責任部門領導進行數據審核,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的數據于10月24日前,由各責任部門數據錄入人員在數據庫系統進行填報并完成審核,教務處對全校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進行匯總。
2.數據審核與報送(2022年10月25日―11月15日)
(1)10月31日之前,責任部門負責人對重要數據進行二審,數據采集工作辦公室匯總數據并審核校對。
(2)11月15日之前,數據采集工作辦公室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并向校長辦公會匯報,審核通過后向教育部評估中心提交學校教學基本狀態數據。
3.采集工作時間截點特別說明
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統計時間截點分時期數和時點數,時期數又分自然年和學年,各統計時間截點定義如下: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財務、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時期統計匯總數。
學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教學信息按學年度時期統計匯總數。
時點:指特定時刻產生的指標數據的統計截止時間,即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數、教職工數、占地面積、固定資產總值等指標為統計時點數。
(具體時間參考采集信息的時間標注)
聯系人:華靈燕 聯系電話:2597/18511899848
辦公地點: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控辦公室(15號樓B座210室)
附件1- 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通用篇(2022版)
附件2- 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填報數據指南-特色篇(2022版)
附件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2年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責任分解表
附件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系統操作流程和數據錄入流程
附件5-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線下填報模版2022
附件6-2022年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填報人聯系方式
附件7-國家數據平臺填報表格2022版變化情況匯總
教務處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