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布2025年本科生轉專業計劃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體現以學生為中心理念,根據《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本科學生學習管理規定(2023版)》和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學校2025年各專業接收本科生轉專業計劃及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各專業接收轉專業計劃及考核方案:
教學院(系) |
招生專業 |
2025年擬接收人數 |
考核方案 |
新材料與化工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6 |
見附件三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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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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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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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藥工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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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分析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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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12 |
見附件四 |
機器人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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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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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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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動力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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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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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0 |
見附件五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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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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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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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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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15 |
見附件六 |
電子商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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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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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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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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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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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學院 |
會展 |
15 |
見附件七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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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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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學院 |
安全工程 |
9 |
見附件八 |
安全生產監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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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研究院 |
人工智能 |
6 |
見附件九 |
全校合計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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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時間安排
時 間 |
事 項 |
第七周(4月7日~4月11日) |
公布轉專業計劃和考核方案 |
第七周~第八周(4月7日~4月18日) |
學生向轉出教學院(系)提交《轉專業申請表》 |
第九周周三(4月23日)前 |
轉出教學院(系)審批后直接轉交轉入教學院(系),轉出教學院(系)報教務處匯總名單 |
第九周周五(4月25日)前 |
轉入教學院(系)在本教學院(系)公布參加考核名單 |
第十周~第十一周(4月28日~5月9日) |
轉入教學院(系)組織考核 |
第十二周周三(5月14日) |
轉入教學院(系)將初審通過的擬接收學生名單和審批表報教務處審核 |
第十三周(5月19日~5月23日) |
教務處公示擬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
第十四周(5月26日~5月30日) |
教務處公布批準轉專業學生名單 |
三、辦理程序
請各教學院(系)嚴格按照工作日程進行該項工作,并特別提醒學生注意以下事項:
1、建議學生填表前仔細了解擬轉入專業的各方面信息。
2、學生自提出轉專業申請起,直到被批準并到轉入專業所屬教學院(系)注冊前的學習期間,應完成已注冊課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學活動)的學習及考核,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對學期成績進行學業處理。學生轉入新專業前受到的學習警示、留級處理等,在轉入新專業后繼續有效。
3、轉專業學生須達到轉入專業為其制定的個性化培養方案中規定的修讀課程和學分要求方可取得畢業資格。因轉專業需要延長在校年限者,須按照延長在校年限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請各位同學根據各專業考核時間和要求提前準備。預祝成功!
附件一、轉專業申請表(學生用)
附件二、轉專業學生匯總表(院系用)
附件三、新材料與化工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四、機械工程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五:信息工程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六:經濟管理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七:人文社科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八:安全工程學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附件九:人工智能研究院2025年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方案
教務處 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辦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