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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活動的通知
關于開展“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
評選活動的通知
(中石化聯科發﹝2020﹞32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勵和引導石油和化工行業廣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倡導勇于創新、團結奉獻的精神,表彰先進典型,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決定開展“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活動。根據《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辦法(2020年修訂)》,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在石油化工、工程技術以及相關科學領域從事科技研究、技術開發、重大裝備研制、科學技術普及與推廣、科學技術管理(決策)、技術轉移、技術服務和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并做出顯著成績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單位性質限制,均可參加申報。
二、申報條件
參評的科技工作者必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二)具有較強的“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在業務上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有新發現,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創造了新的方法,對某一學科的發展產生了現實推動作用;
2.省部級科技獎勵二等獎(或2個以上三等獎)或與之相當的其他獎項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國家或省級重點工程、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年度科技指導計劃、重大科技攻關及技術改造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過管理決策、管理創新,為企業或地方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5.在組織、協調科技成果轉化或技術轉移、推廣服務工作中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在科學科普、科技人才培養、教育培訓等工作中取得顯著的成效;
7.國家級、省部級、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認定的創新平臺主要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
三、申報類別
申報人可根據自身條件在研究創新類、管理服務類和科普教育類三項中選擇一項申報。同一申報人,只可選擇一項內容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和多頭申報。
四、申報材料
1.填寫《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表》(附件2)和《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
2.候選人代表性成果證明材料內容如下:
研究創新類: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獲獎證書、經濟效益財務證明、專利首頁、重要論文、著作的封面及版權頁等。
管理服務類:單位所獲立項支持證明文件、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獲表彰證明材料、經濟效益財務證明、技術服務轉移合同、重要論文、著作的封面及版權頁等。
科普教育類:獲表彰獲獎證明材料、申請和承擔各級教育科普類項目證明材料、科普著作及相關教材封面及版權頁、網上授課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可包括專家推薦、讀者評價、學生評價及督導評價等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并裝訂成冊,附《目錄》說明,所有材料必須與填表內容一一對應。其中,每類證明材料不可超過5項,多余的列表;經濟效益證明需加蓋相關單位的財務公章。
3.為便于評審,請將候選人《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表》及其“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本,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郵寄至評選辦公室。同時,將《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表》(不含證明材料)和《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電子版發至工作人員郵箱:liruiyun1019@163.com。
4.《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辦法(2020年修訂)》和《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表》、《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見附件2、3,也可從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網站(http://www.cpcia.org.cn/detail/2f5cc94f-ae0b-4575-882d-e3a3f4698574的“優秀科技工作者”)、國家化工行業生產力促進中心網站(cippc.org.cn的首頁)下載。
五、相關事宜
1. 2018年度已被授予“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的獲獎人員,本次評選活動將不予以受理。
2.同一個單位推薦總數不得超過六名,其中,管理服務類和科普教育類的人數之和不得低于總推薦人數的50%。
3.申報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4.評選辦公室: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科技與裝備部
地 址:北京市亞運村安慧里四區16號樓中國化工大廈726房間
郵 編:100723
聯系人:李瑞昀 王翊民 電話:010-84885726 010-84885523
傳 真:010-84885052
備 注:本次評選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石化聯合會科技與裝備部未授權任何其他單位參與本次評選活動。
附件1: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辦法(2020年修訂)
附件2: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表
附件3:全國石油和化工優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