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與化工學院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
依據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市屬高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20〕22號)、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北石化院發〔2014〕109號)及學校研究生處《關于開展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新材料與化工學院研究生教育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參評對象
具有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正式學籍、已注冊、表現優異的新材料與化工學院全日制2023級碩士研究生,其他年級特別優秀的也可參評。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二、獎勵標準及名額分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根據學校研究生工作部(處)統一分配的名額,新材料與化工學院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共推薦8名候選人。按照既保證學科方向覆蓋面、又體現擇優推薦的原則,本次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
材料方向(材研231、材化研231):2人
化工方向(化研231、材化研232):2人
生藥方向(生藥研231):2人
余下2個名額,在剩余的所有候選人中擇優推薦。
三、參評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
3.思想品質優良,遵守學術道德,誠實守信;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5.所在實驗室、宿舍安全衛生合格;
6.參評學年無休學、無保留學籍等情況。
四、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主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組成,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的制定、組織實施等工作。
五、評選程序
1.申請參評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提交相應的支撐材料(支撐材料提交方法見注意事項),于9月22日17:00前將紙質版申請表(紙質版材料須導師簽字確認),及電子版壓縮包支撐材料(壓縮包用班級+姓名命名,各支撐材料文件用對應獎項名稱命名)提交到徐碩遠老師處(主樓1202房間)。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2.新材料與化工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擇期組織評審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聽取申請人的匯報(申請人需準備PPT答辯),聽取研究生秘書對申請學生學業、學術成果、競賽等有關評審材料審核情況匯報,評審委員會綜合評議后通過票決確定候選者推薦名單,并在新材料與化工學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3.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公示階段向新材料與化工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領導小組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以下科研成果不能參與國家獎學金評選:
(1)中國科學院發布的2025國際期刊預警名單中發表的論文;
(2)未列入中科院 JCR 分區 1 區的開源性(Open access)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2.支撐材料提交明細如下:
論文文章:期刊和文章首頁(已見刊),錄用證明和文章首頁(未見刊);
專利:帶有專利公開號的首頁;
競賽:證書(證書還未下來的同學需要提供官網公示截圖;聯系指導老師開具參賽人順序證明);
獲獎:證書。
所有材料如有造假,一律取消獎學金評定資格。
3.評審材料提交后立即生效不能隨意更改和退回,所有評審材料要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填寫,必須真實有效,如審核發現不實情況,一律取消申請國獎資格。
4.可重復獲獎,但第二次申請獎學金時,前一次獲獎時申報用過的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5. 在此期間,如有上級新文件下發,按上級規定執行。
新材料與化工學院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新材料與化工學院2025年研究生國獎評選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