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影视资源影视基地在线播放高清版 ,八戒八戒神马影院在线观_DVD免费观看电视剧

/ 首頁/ 研究生教育/ 招生與培養

新材料與化工學院2022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

新材料與化工學院202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研究生投身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關于開展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北石化院發〔2014〕109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新材料與化工學院研究生教育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參評對象

具有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正式學籍、已注冊、表現優異的新材料與化工學院全日制2020碩士研究生,其他年級特別優秀的也可參評。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二、獎勵標準及名額分配

根據學校研究生工作部(處)統一分配的名額,新材料與化工學院推薦4名候選人,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三、參評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

3.思想品質優良,遵守學術道德,誠實守信;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5.所在實驗室、宿舍安全衛生合格;

6.參評學年無休學、無保留學籍等情況。

、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并在學院公開,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主任:靳海波

成員:王騰、李建剛、戴玉華、何廣湘、伍一波、導師代表、

研究生代表

    秘書:翟彥青、陳超

、評選程序

1.申請參評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提交相應的支持材料,于9304:00學院研究生秘書(主樓1202房間)提交申請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2.新材料與化工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材料進行初步評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聽取申請人的口頭陳述(申請人需做PPT匯報)和答辯,聽取研究生秘書對申請人科研創新能力、學位課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的情況介紹和加權成績,評審委員會評議后經投票確定獲獎人員推薦名單,并在新材料與化工學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3.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公示階段向新材料與化工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評選依據

申請人科研創新能力、學位課成績及綜合素質加權后的得分為國家獎學金評選的主要參考依據,《加權成績計算公式說明》附后。

、其他注意事項

1. 評審材料提交后立即生效不能隨意更改和退回,所有評審材料要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填寫,必須真實有效,如審核發現不實情況,一律取消申請國獎資格

2. 所有支撐材料需要提交紙質版且需要導師簽字確認。

3.可重復獲獎,但第二次申請獎學金時,前一次獲獎時申報用過的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4. 在此期間,如有上級新文件下發,按上級規定執行。

 

新材料與化工學院

2022年9月26

  

附件:

加權成績計算公式說明

 

加權成績=科研創新能力(科研成果+創新能力)×65%+學位課成績×30%+ 公益服務評價×5%

學位課成績:按所選修學位課計算所得平均學分績。參評人平均學分績須不低于75分。

公益服務評價:參評人在研究生黨組織、研究生會、班級等任職服務情況,以及社會公益服務方面綜合評定得分情況。

科研創新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培養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內容,更是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標志。在本次獎學金評選中,主要從以下指標反映學生的科研創新能力:

(一)發表學術論文量化標準

1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在IF大于等于10的頂尖期刊發表文章一篇計100分;

(2)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SCI或EI論文一篇計3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三區,額外加1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二區,額外加2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一區或TOP期刊,額外加30分;

(3)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發表論文一篇計15分;

(4)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目錄》)或境外期刊發表論文一篇計10分, 累計不超過10;

(5)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一般期刊收錄一篇計5分或在省級及以上學會主辦的學術會議上作口頭學術報告5, 累計不超過5分;

(6)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會議論文或已投稿期刊論文一篇計2分,累計不超過2分。

注:

(1)SCI 論文分區以論文發表時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科學計量中心發布的 JCR 期刊分區表 (http://www.fenqubiao.com/)為依據。

(2)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刊物級別較高(JCR一區、TOP及以上),但我校非第一單位,一篇計5分。

(3) 若在校外合作企業從事畢業論文工作,校內外兩位導師署名前兩名,研究生為第三作者可按第一作者量化計分。

4)導師的定義:是指在研究生處(部)備案的碩士生指導教師。課題組其他老師可以指導其開展工作,但不是學生的導師。

(二)申報與獲得專利授權量化標準

(1) 獲歐、美、日等授權國際發明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80分

(2) 獲授權國家發明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50分;已有公開號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10,累計不超過10;已有申請號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2分, 累計不超過2分。

(3)  獲授權國家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10分;已有公開號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5分累計不超過5分;已有申請號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2分, 累計不超過2分。

(4)若在校外合作企業從事畢業論文工作,校企雙方合作申報與論文工作相關的專利(本校為專利權人之一),發明人中排名前六名者可等同為第一發明人,按前述(2)和(3)兩項中相應規定計分的1/2進行量化積分。

(三)科技大賽量化標準

(1)甲級學科競賽中獲一等獎計50分(團隊所有獲獎者視為一個獲獎者,分值由競賽指導教師按團隊內部成員貢獻大小分配,以下同);

(2)甲級學科競賽中獲二等獎或在乙級競賽中獲特等獎計30分;

(3)甲級學科競賽中獲三等獎或在乙級競賽中獲一等獎計20分;

(4)乙級學科競賽中獲二、三等獎計10分;

(5)丙級學科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計5分;

(6)丁級學科競賽中獲獎計2分。

注:

具體學科競賽級別劃分參見《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大學生學科競賽一覽表》。

(四)科技成果獎量化標準

(1)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中國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省部級發明專利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主要參與人(有個人獲獎證書)計60分;

(2)省部級發明專利獎二等獎的主要參與人(有個人獲獎證書)計40分。

(五)技術標準成果量化標準

頒布執行的國際、 國家、 省部級或國家級行業協會技術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前4位有效)計60分。

(六)公益服務獎勵加分

由研究生秘書和班委分別就參評人在研究生黨組織、研究生會、班級等任職、服務情況,以及參加學院和社會公益服務情況進行綜合考量評分(滿分為100分),再按5%比例得出最終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