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時間
根據學校復試工作安排,一志愿考生復試在3月24日進行,調劑考生復試 具體時間見學校官網復試通知和網上公告。
(二)復試方式
復試全部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采用“騰訊會議”系統,備選系統為“釘釘會議”,各學院要做好技術保障。復試過程遵循“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機制。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告,保持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
(三)復試辦法
1.復試分數線
我校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和調劑考生資格線按照學科門類和專業學位類別需符合《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A 類地區復試基本分數線。
學院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和調劑考生資格線如下:
類別 |
生源 |
學科門類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學術學位 (工學) |
一志愿及調 劑考生 |
080200 機械工程 (學術學位) |
273 |
38 |
57 |
0830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學術學位) |
273 |
38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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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機械、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
|
085500 機械-機械工程領域(085501)(專業學位) |
273 |
38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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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領域(085701) (專業學位) |
273 |
38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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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00 能源動力-清潔能源技術領域(085807) (專業學位) |
273 |
38 |
57 |
2.調劑考生要求
根據《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我校調劑基本原則為:
(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數學一、二及英語一、二間可順向調劑,亦即“難”可兼容“易”)。
(5)報考各類“國家專項計劃”,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等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我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需滿足 A 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復試程序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擬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核驗考生信息,并結合人臉識別系統進行驗證。復試前,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
1.應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生證原件、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本人簽字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誠信考試承諾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審查表》;
2.往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承諾書》、政審表;
3.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核驗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習能力、獲獎、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
經審核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還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交調劑申請并接收到復試短信通知,否則不予復試。
《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新下載打印;《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誠信考試承諾書》和《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審查表》在我校研招網“常用信息”欄目下載。
(網址:http://m.nmhtqm.com/pub/yjszsw/)。
(二)交費
我校不收取復試費用。
(三)復試考核內容
1.以綜合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靈活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內容包括:
(1) 外語能力 (滿分10分)
外語聽說能力考查,可單獨測試外語聽、說能力,也可結合專業知識進行考察。
(2)專業素質和能力(滿分80分)
考生陳述,復試人員進行提問,包括以下內容: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本學院組織出題工作小組,提前開展綜合開放性考題題庫的工作,考生在復試前,需在參考專業課程科目中任選其一,注意所選復試科目不能與初試專業課相同。復試現場以題庫為范圍,對考生“隨機抽取2~3個問題”進行提問考察。
機械工程學院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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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名稱及代碼 |
復試科目 |
參考書 |
出版社 |
編者 |
080200 機械工程 (學術學位)
085500 機械-機械工程領域(085501)(專業學位) |
1.機械設計基礎 2.控制工程基礎 3.計算機程序設計基礎 4.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術基礎 |
1.《機械設計基礎》(第7版) 2.《控制工程基礎》(第4版) 3.《C程序設計》(第5版) 4.《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術基礎》 |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清華大學出版社 3.清華大學出版社 4.高等教育出版社 |
1.楊可禎 2.董景新 3.譚浩強 4.孫康寧,李愛菊 |
(四選一,與初試科目不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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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學術學位)
085700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領域(085701)(專業學位) |
1.環境學概論 2.流體力學 3.機械設計基礎 4.計算機程序設計基礎 |
1.《環境學概論》(第2版) 2.《應用流體力學》(第2版) 3.《機械設計基礎》(第7版) 4.《C程序設計》(第5版) |
1.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2.中國石油大學出版社 3.高等教育出版社 4.清華大學出版社 |
1.胡筱敏,王凱榮 2.宇波 3.楊可楨 4.譚浩強 |
(四選一,與初試科目不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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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00 能源動力-清潔能源技術領域(085807) (專業學位) |
1.傳熱學 2.工程熱力學 3.流體力學 4.機械設計基礎 5.計算機程序設計基礎 |
1.《傳熱學》(第5版) 2.《工程熱力學》(第5版) 3.《應用流體力學》(第2版) 4.《機械設計基礎》(第7版) 5.《C程序設計》(第5版) |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中國石油大學出版社 4.高等教育出版社 5.清華大學出版社 |
1.陶文銓 2.沈維道 3.宇波 4.楊可楨 5.譚浩強 |
(五選一,與初試科目不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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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10分)
考生陳述,復試人員結合考生所陳述內容進行提問,包括以下內容: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協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人文素養;
④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成績評定、計算和加分原則
(一)復試成績滿分 100 分,復試不合格者(<60>
(二)復試成績在總成績中的占比為30%。
(三)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系數×70%]+[復試成績總分×30%],其中系數按初試滿分值計算,滿分值500的為5。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錄取
每個學科(專業)統一標準,對復試合格者按加權總成績排序后,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為準。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新生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系轉遞工作見我校后續通知。
(四)新生調檔函及錄取通知書由研招辦統一寄發,具體寄發日期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學報到前必須將符合相關規定的人事檔案(原件)轉入學校。否則,學校視不同情況按照放棄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處理。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在開學后統一組織進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六、信息公開
擬錄取名單將通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招生網(http://m.nmhtqm.com/pub/yjszsw/)統一公示。
考生接待電話:
機械工程學院:010-81292878,郵箱:biptmech@126.com
研究生處:010-81292056,郵箱:yanzb@bipt.edu.cn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10-81292275,郵箱:jwb@bipt.edu.cn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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