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各教學院(系)、各位同學:
現公布2020-2021學年春季學期開課課程的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我們會在第八周前將考試時間和地點導入綜合教務在線,考試地點請在第八周后通過綜合教務在線的學生界面查詢。
請同學們仔細核對考試時間,考試時間沖突的課程不允許緩考。選課結束后,請記好考試時間,按時參加考試。如對考試時間有什么疑問,請及時與開課院(系)或教務處聯系。
選課時需注意:為保證學習質量,學生每學期選課總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28學分。因受到學習警示,同時選課被限制學分的同學請參見學生學習管理規定進行選課,教務處將在第二周周四根據本學期的學籍處理結果,調整學生選課系統選課上限,請注意登錄教務在線核對,及時調整本學期的選課,否則系統將在第2周周日下午4點后自動刪除超出部分的課程。
教務處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