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URT標準
優秀URT申請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1)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等其他學校認可的核心期刊,公開發表1篇及以上,項目組學生要求排名前3,項目組學生為第1作者的優先推薦。 |
(2)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等專利1項及以上,項目組學生要求排名前3,項目組學生排名第1的優先推薦。 |
(3)有技術成果轉讓或成果轉化或創業的,以雙方鑒定的技術成果轉讓合同書、成果轉化、創業相關證明等材料為準,含項目組學生,項目組學生排名前1的優先推薦。 |
(4)學科競賽獲甲級、乙級(含)以上等級獎,以獲獎證書為準,含項目組學生。 |
(5)獲校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社會實踐類成果獎等,獲獎人員應包括項目組學生,項目組學生排名前1的優先推薦。 |
(6)有產品、軟件、課件等項目研究成果的開發推廣,以相關證明材料為準,含項目組學生,項目組學生排名前1的優先推薦。 |
(7)來自真實工程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的,項目研究成果有實際應用,以企事業單位的證明材料為準,項目組學生要求排名前3,此類項目優先推薦。 |
(8)項目成果在權威性國際學術會議、國內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交流,項目組學生應為具體報告人,以相關證明材料為準。 |
(9)以URT項目為基礎的成果,報名參加并完成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全過程,獲北京市級三等獎及以上,含項目組學生,此類項目優先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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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申報優秀URT的項目為已結題項目;上文中提到的排名是含全體參與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