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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線上教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
本學期以來受疫情影響,學校一直開展線上教學。教務處按照學校“如期正常開學,先期線上教學,學生延期返校”要求,結合本科教學工作實際,制定了《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2年春季學期本科教學工作方案》,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線上教學工作的通知》。各學院(部)嚴格落實工作方案和通知,精心組織本學院(部)全面開展本科生線上教學工作。廣大教師認真教學,關注學生學習情況,充分利用網絡優質資源和線上平臺,針對課程特點大膽探索線上教學方法,凝練特色,提升效果,不斷追求線上教學效能最大化,努力實現線上教學與課堂講授等質同效。專業責任教授、學業導師、班主任、輔導員持續關注學業有困難的學生,通過談心談話、學業指導進行幫扶。絕大部分學生均能自覺主動學習,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全校課堂平均出勤率在95%左右。在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下,本科線上教學秩序穩定。
但經近期檢查、調研發現線上教學也存在一些問題:個別教師對在線課堂掌控不力,管控不到位,不清楚學生學習情況;個別學生上課期間紀律性較差,少數同學出勤率較低,聽課效果較差;個別學生存在刷課、替課現象。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線上教學管理和對學生的人文關懷,提高教學質量,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校
1.樹立線上教學示范課標桿
通過優秀教學獎和線上教學優秀示范案例推選工作,評選一批責任心強、教學效果好的線上教學示范課。組織優秀教師進行經驗交流,向全校進行推廣。
2.加強學業指導工作與管理
加強學院領導班子、專業責任教授、學業導師、班主任、輔導員、學生、家長之間的學業溝通,對學生在校期間課程出勤、學習狀態、成績等方面進行指導,及時預警,有效干預。
3.加強線上教學督導工作
學校組織校領導、處級干部、校級教學督導專家通過線上隨機聽查課、隨機訪談等形式,對教師的教學準備、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效果等進行督導檢查。
二、學院(部)
1. 組織開展線上教學階段性總結交流
各學院需組織全體教師就線上教學以來的問題和經驗進行總結交流研討會。圍繞線上教學平臺應用和教學規范等主題進行經驗交流,重點就學生考勤、課堂管理、教學質量等難點問題形成學院的具體應對舉措;推薦教學形式活潑、教學效果好的教師做經驗分享,全面提升線上課程教學質量。
2. 繼續加強教學秩序檢查
學院領導、專業責任教授、院級督導教師深入在線課堂聽課,對教學態度不端正、教學形式單一,課堂管控不力等問題,應在課后及時糾正;發現學習中有問題的同學,應在課后將有關情況反饋給任課教師,請任課教師加強對此類學生的關注。
3. 建立教學、學生管理聯動長效工作機制
學生所在學院應主動與開課單位尤其是與基礎課開課單位建立溝通機制,及時與任課教師溝通,確保能有效掌握學生學習情況。教務處將學生每日在云班課簽到情況反饋給學院,學院根據學生平時表現形成重點關注對象清單,逐一跟進落實情況,教育引導學生提高自律意識和學習主動性,改正不良學習行為。對屢教不改者,按學生紀律處分有關文件執行。
三、任課教師
1.嚴格按照教學進度表落實教學計劃
原則上按照課程表開展線上教學,未經審批不得擅自調整上課時間。教師要落實課堂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維護好教學秩序。
2.加強學生出勤管理,提高學生課堂參與度
任課教師可采用云班課簽到、線上點名、視頻連線、以及隨機提問等方式保持對線上課堂的掌控力,將缺勤及表現較差的學生信息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學院,并將在線課程期間學生表現情況在平時成績中予以體現,可適當提高平時成績中互動類教學形式的占比,充分調動學生參與互動的積極性。
3.做好教學設計,關注學生學習效果
任課教師要從以“教”為中心向以“學”為中心轉變,更加關注學生學習效果。避免上課“滿堂灌”,也要避免僅上傳學習資料,被動等待學生提問的現象。要重視教學設計,從多種渠道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態和學習效果,注重對線上教學的知識體系重構,強調學習任務驅動,適度合理布置作業和測試。對于學習效果較差的學生要及時與學生所在學院進行溝通。
4.強化線上教學資源建設,注重因材施教
為學生提供高質量的充足教學資源是保障線上教學質量的關鍵。任課教師要強化教學資源建設,包括電子教材、參考文獻資料、PPT、教案、視頻等,使學生有書可讀、有資料可查。
四、學生
1.遵守課堂紀律
線下課堂的紀律要求仍然適用于線上教學。學生要遵守課堂紀律要求,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課期間除使用教師要求的學習平臺和工具外,請關閉學習設備上的微信、QQ等非學習平臺通訊軟件。
2.加強自我約束
上課認真聽講,不做與當前教學無關的事情。課后及時認真地完成老師布置的學習任務。積極主動學習,盡快掌握網絡學習方法,保證網絡學習效果。
3.遵守在線學習規范和考試紀律
嚴禁出借個人學習賬號給他人使用,嚴禁通過非法軟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學習記錄和考試成績的“刷課”“替課”“刷考”“替考”行為,嚴禁以任何形式傳播課程考試內容及答案。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根據學生紀律處分有關文件執行。
教務處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