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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示2021-2022學年春季學期創新學分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本科生創新學分實施辦法(試行)》(北石化院發〔2013〕66號)的規定,經學生個人申請(或指導老師統一申請),經指導教師及教學院(部)審核、學校審核,現將情況予以公示。
本次共申請共審核通過1345人次,申請的創新學分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2年5月23日-2021年5月25日,在公示期內,師生可以再次核對審核創新學分及成績,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工作日內反饋給所在教學院(部)負責創新學分審核工作的管理員老師。公示期結束后,各教學院(部)將反饋情況統一提交學校教務處。
附件:2021-2022學年春季學期創新學分公示名單。
教務處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