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部、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合署辦公。主要負責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人事人才管理與服務、教職工發展與培訓等。
(一)教師工作部
教師工作部作為學校黨委的職能部門,統籌全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主要工作職能包括:
1.負責政策落實。貫徹落實中央、北京市、學校黨委關于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籌開展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建立教師大思政格局。
2.負責規劃和制度建設。牽頭制定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并監督執行與落實情況,建立和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
3.負責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校教師思想動態的分析研判和師德師風狀況調研,為學校黨委提供決策咨詢。制定全校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牽頭組織師德先進評選及師德考核評價。將師德師風作為高素質教師隊伍評價的“首要標準”貫徹到評獎評優、教師聘用、考核晉升和人才遴選等各環節;建立教師師德檔案。
5.負責師德失范行為調查處理。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師德失范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督促處理決定落實。
6.負責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市級及以上人才項目與管理工作。
7.承擔作為學校相關非常設機構辦公室的相應工作。完成學校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處
人事處是學校人事人才管理與服務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建設人才隊伍、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做好人才管理和人才服務工作。主要工作職能包括:
1.負責政策落實。牽頭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部署。
2.負責規劃和制度建設。負責各類人才隊伍的規劃和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學校人事人才工作相關規章制度。
3.負責崗位聘任與管理。負責學校崗位設置、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聘任(職稱評審)、合同管理等工作。負責編制外員工聘用管理及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等。
4.負責人才引進與管理。負責學校人才引進與遴選、人員招聘與內部調配管理,負責教職工的科學評價、考核、獎懲管理,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及人事數據的相關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與博士后管理。
5.負責薪酬與社保管理。負責學校分配制度改革,教職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審核,勞動紀律制定與勞動糾紛處理。負責教職工社會保險管理、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管理、擬退休人員信息審核等工作。
6.承擔作為學校相關非常設機構辦公室的相應工作。完成學校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教師發展中心
教師發展中心是學校促進和服務教職工職業化、專業化發展的教輔部門,主要負責教職工培訓與服務咨詢,促進教師職業發展。主要工作職能包括:
1.負責政策落實。牽頭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教師培訓與發展工作的政策、文件和部署。
2.負責制度建設。負責完善教師培養培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培養培訓長效機制。
3.負責教師發展。統籌教職工職業發展與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統籌教師發展研究與改革工作,推動教師教育改革創新。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與管理工作,負責教師國內及出國(境)訪學相關工作。
4.負責教職工培訓。負責開展提升教師教學能力、教學效果和促進教師職業發展的各類培訓。負責組織開展教學咨詢服務,負責教學沙龍、名師工作坊等教學研討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其他教職工的培訓培養工作。
5.完成學校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