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導下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理念的學生組織,是代表廣大學生利益、意見和建議的學生組織,是聯系黨、團、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發展學院活動與繁榮學院文化的舞臺和基地,是鍛煉和培養學生的重要載體。
第二條:人文社科學院團學是由本院在籍本科生經競選產生,受學生工作辦公室直接領導、管理。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條: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行動指南。致力于為人文社科學院發展與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貢獻。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一節 院團員、學生代表大會
第四條:人文團學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院團員、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是人文團學最高權利機構,每兩年召開一次,閉會期間其權利由主席團行使。
第六條: 團學代會代表由各班民主選舉產生,代表名額由大會籌委會決定。
第七條:團學代會由籌委會主持,籌委會由分團委書記和主席團組成。
第二節 院學生委員會
第八條:院學生委員會具體執行學代會的決議。
第九條:院學生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主席負責,分工合作。
第十條:院學生委員會設主席(學生擔任)一名,副主席三名(學生擔任),下設辦公室、學習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五個部門。各部門設部長一名(學生擔任),副部長兩名(學生擔任)。
主席團:執行學代會決議;制訂、執行院學生會年度計劃;不斷聽取學院分團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的意見,完善工作制度。
辦公室:負責處理團學日常事務,負責團學成員的工作業績考核記錄,處理、制作各種文件等。同時,積極落實上級組織布置的其他工作。
學習部:負責開展校園學術專題講座等活動,活躍學術氣氛,豐富校園生活,滿足廣大同學對學術交流、文化傳播方面的需求;為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組織開展學風督查建設、課外輔導等活動,調動廣大同學學習積極性。
生活權益部:負責維護、保障廣大同學在校園生活當中的正當權益。及時了解和反映廣大同學的愿望和要求,為同學的學習和生活創造和諧、健康向上的環境。并配合團學其他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文藝部:負責開展各類思想健康、內容積極上進的文藝活動,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突出人文社科學院特點,促進校園文化發展。迎新聯歡晚會、合唱比賽等是文藝部主辦或承辦的重要活動。
體育部:體育部以增強學院體育氛圍,豐富課余文化生活,增強當代大學生的身體素質為工作目標,參與舉辦學校運動會,積極組織各類體育類比賽,協助學生會各部門主辦的其他活動。
第三節 院分團委
分團委設書記(教師擔任)一名、副書記(學生擔任)兩名,下設組織部、宣傳部、科技協會、志愿者協會四個部門,各部門設部長(主席)一名(學生擔任),副部長(副主席)兩名(學生擔任)。
組織部:組織部旨在配合學院黨團組織,做好學院分團委與校團委的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各班團支部的組織工作,指導各團支部開展活動;負責團費收繳、團員證的年度注冊補辦以及新生和畢業生黨團關系的轉接等工作,并安排開展各班同學的推優入黨工作。
宣傳部:負責團學各項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介紹學生會的工作,展現學生會的風貌,展示人文學子的風采;用更貼近廣大學生的方式傳播主流價值觀,定期推送黨團建設、時事政治、校園資訊等。
志愿者協會:協會旨在弘揚志愿精神,負責學院志愿者的全面組織管理工作,包括組織、督促、協調志愿者開展愛心捐贈、社會實踐等活動。
科技協會:協會以“活躍學院創新學習氛圍,普及創新學習文化知識”為宗旨,積極參與校科協的活動,同時積極組織面向全校學生的創新類、學習類活動。
第四章 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
(一)分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需具備強烈責任感,對待工作積極主動,并認真完成學生會或分團委所分配的任務。
(二)分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要對工作負責,不推脫,不延誤,不隱瞞。如有工作上的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直屬上級反映,嚴禁私下處理。
(三)分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接到被分配的任務后,如有疑問當時提出,如無問題必須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不能按時完成必須及時匯報工作存在的問題。
(四)分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因公如需請假,統一由學習部開發假條。
第十二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會議制度
(一)干部例會每兩周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增加或延期舉行,學生會及分團委各部門副部以上級干部必須準時參加。其他需學生會及分團委成員出席的會議也要準時參加。
(二)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會議,需提前請假。請假時請向上級題寫正式的請假條,注明請假時間、原因,層級上報至主席、副書記處,及批準后方可請假。不得越級請假、無故缺席、或未經批準擅自缺席。
(三)不論大小會議,無特殊原因不允許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者,請遵循上一項中的請假制度執行,提前說明。
(四)開會期間,會場務必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自覺將手機調至靜音或震動,不在會議中私下交談,不做與會議無關的的事,隨時記錄兩周內的工作任務,并及時總結前段時間的工作。做到了解近期各部門的活動。
第十三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學習制度
(一)學生以學習為己任,學生會及分團委成員應將學習和學生會及分團委工作擺在首位。
(二)學生會及分團委成員應至少保證每門功課的通過,學分績應排在年級前三分之一。
(三)學生會及分團委成員應對自己的成績有較高要求,保持良好學習習慣,帶動周圍同學,形成良好學風。
(四)每年任免新一屆學生會及分團委干部要以學習、工作能力兩方面作為參考,成績較差者,學生會及分團委將會慎重考慮其任職問題。
第十四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活動制度
(一)任何活動組織內部的優先參加,以部長副部長為標準,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二)對待團學活動必須積極主動,并認真完成自己所分配的任務。
(三)團學組織舉辦的各種大小活動都應有活動策劃、方案、活動總結等內容,并留日后存檔于部門日志中。
(四)參與活動時各個部門之間要積極配合,有任何問題要提出來,不能私自決定。牽扯到本部門與其他部門配合工作,兩部門或多部門不能相互推脫、推卸責任。
第十五條:人文社科學院團學組織成員的獎勵
(一)學生會及分團委的優秀成員,每年干部評定時都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凡是在學生會或分團委工作表現好,能力突出的成員,給予“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三)對于在工作中表現積極,工作完成效率高,質量好的成員,在學生各項推優評定活動中給予優先考慮。
(四)凡為人文社科學院、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會或分團委成員,給予“人文學生會榮譽成員”獎章,并及時在人文社科學院各種媒體平臺上公開發表祝賀通告。
(五)凡能兼顧好學習和工作的學生會或分團委成員,及時在人文社科學院各種媒體平臺上公開發表祝賀通告,并給予“人文優秀學生”證書獎勵。
第五章考核制度
第十六條: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干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75-90分為合格,60-75分的考慮降職或免職,60分以下將直接免去其職務。
第十七條 量化考核表
項目姓名 |
會議表現(滿分40分) |
日常工作(滿分60分) |
獎項加分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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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標準
(一)例會考核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遲到扣3分;無故請假者扣3分,請假一次扣1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后請假視為缺席。
3、與會人員沒將手機調至靜音或震動、在會議中私下交談、做與會議無關的的事扣3分。
(二)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3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后一周內存檔于部門日志中,否則扣5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10分,延誤者扣5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5分。
6、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5分。
(三)活動考核
1、大型活動無故缺席者扣5分、遲到者扣3分。
2、參與活動不積極主動,沒有完成自己所分配的任務者扣5分
3、團學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匯報的扣5分。
4、團學活動中部門相互推脫、推卸責任扣5分
(四)其他綜合考核
1、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酌情扣分或退會。
(五)嘉獎方面
1、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加5分;
2、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并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3、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10分;一學期例會和值班全勤者加10分;
4、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10分
5、為學生會制訂好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分;
